夏季到来,财产一切险保险理赔案件慢慢增多,北京律师李建录律师对财产一切险保险理赔要点总结如下: 一、认清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,也就是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项目,它规定了保险人对被保险承担的经济赔偿或保险金给付责任的范围。所以说,保险人履行经济赔偿或保险金给付的根据就是保险责任。保险责任主要有两种确定方式:以是列明式,只有那些具体规定的损失原因以及损失属于补偿范围;另一种是排除式,即除了那些具体排除的损失原因及损失外,其他损失都属于补偿范围。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单中规定保险人,也就是保险公司不负赔偿或不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范围。除外责任大致可以分为三类:除外的损失原因、除外的损失和除外的财产。 二、了解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,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,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起讫时间。在这一时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,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。保险期限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之一,也是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的期间,所以它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。一般来说,保险费有三种计算方法,分别是按时间、按航程、按工期来计算。 三、了解保险金额与免赔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的最高赔偿金额或给付金额。保险金额有三种基本的确定方式:按照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,一般适用于财产险;按照保险标的有可能发生的损失范围确定,一般适用于责任险(称“赔偿限额”),由被保险人主管提出而保险人同意的保险金额,如人身意外险和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。免赔额指事先由双方约定,被保险人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的一定比例金额。损失额在免赔额之内,保险人不负责赔偿。免赔额可以用损失金额的百分比来表达,亦可用一个绝对金额来表达,或两者同时采用,以高者为准。免赔额主要有两种:一种是绝对免赔额,另一种是相对免赔额。 四、了解保险义务 认真审查被保险人对其保险义务的履行与执行情况。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承担“被保险人”义务的结果主要包括:1)追加保费或按其缴纳保险费;2)事故损失的拒赔;3)保险合同的无效、解除;4)保险赔款的相应扣减、分摊。 五、熟悉保险理赔流程 报案,出险后,应该及时报案;理赔受理,受益人按条款或协议约定的要求提交理赔材料,对符合受理要求的,保险公司予以受理;理赔审核,保险公司专业理赔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核并做出理赔决定,通知给付,理赔审核结束后,保险公司将及时将理赔结论通知受益人,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保险金。 六、熟悉需要的理赔资料 1、定损清单 审核损失项目填写是否清楚,规格/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损失程度、地形、残值、损失金额等是否齐全。保险双方对损失金额已签章确认的定损清单,视为合格。 2、资产负债表或受损设备台帐,确认出险单位是否提供出险日期上月的资产负债表/受损设备台帐,并确定是否足额投保。 3、固定资产卡片,确认出险单位提供的固定资产卡片是否与受损资产相对应。 4、维修或购置合同、发票;材料领用出库单,审核各项资料内容、数据完整性及合理性。 5、修复工程预算或决算,如有施救减损费用发生应单独列明计算,审核各项费用产生是否合理。依据是否准确。 6、事故期间的运行日志/维修保养记录(适用于机器设备事故),审核出险前一个月内的运行/维修/保养等记录是否详实、明确。 7、事故报告(适用于机器设备事故),审核事故报告中事故发生时间、经过、设备运行状况、后果、可能导致事故原因等内容与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是否相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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